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1123 发布时间:2012-09-25
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
期间安全稳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机关各部门、泾河离退休人员管理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今年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中心所属学校(单位)的安全稳定,根据委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心9月24日行政例会要求,现对做好双节假期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认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中心主管部门组织,主管领导带队,在近期对各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学校要按照中心的安全专项检查及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在放假前对学校的各类设施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作出整改措施,明确管理责任,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校园安全。
二、切实组织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安排专门时间,采取召开教职工大会、举行专题讲座、召开主题班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师生进行用电、用气、交通、旅游、饮食、防人身伤害等方面的教育,严防各类涉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发生;要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明确国庆假期家长的管护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细致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学校党政组织要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坚持正面教育,真心实意的关心教职工,帮助教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要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教职工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措施,把问题解决在校内,确保在双节和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高度重视并落实双节值班工作。中心机关部门、各中小学(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遵守中心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和节假日值班等有关规定。双节假期学校除门岗人员外,必须有一名学校领导在校内带班,学校上报的值班电话(固定电话)在正常值班时间必须有人接听;学校值班领导不能离开学校所在地,遇到紧急情况应能在15分钟内到达学校;各学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心机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联系畅通;学校值班干部要每天主动向中心值班干部汇报学校当日情况。中心机关值班干部不定期对学校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查岗或随机现场检查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严格执行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双节期间,学校公务车辆、中心机关公务用车以及职工通勤车要严格执行《各类节假期间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陕油教发〔2011〕17 号),实行“三交一封”( 交车、交钥匙、交行驶证,封车)和放假前一天、收假后上班第一天拍照抄表上报制度。如遇突发事件、社会车辆不便使用、确需动用公务车辆,必须电话简要报告行政事务部准许后方可出车,事后还必须书面详细报告用车情况。凡违反以上规定,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校长及有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联系人:白延庆
电 话:86978177 86978178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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