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名师评选活动业务考核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1143 发布时间:2012-10-19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名师评选活动
业务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组织第二届中小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油教发〔2012〕14号)精神,中心已经完成了对参评的教师业绩考核工作,下一步将进行业务考核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地点
小学段、初中段在长庆八中,高中段在西安市第六十六中。
二、评选时间
各校领队及参评教师(名单附后)于10月26日14:30分前在长庆八中报到并参加开幕式,评选活动于10月27—28日进行。
三、参评内容
参评课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和《课程指导纲要》规定内容制定,同时参照2012秋季赛点两所学校使用的教材版本命题。小学低段命题、上课年级均为小学三年级,小学高段命题、上课年级均为小学五年级;初中命题、上课年级均为初二年级,化学为初三年级;高中命题、上课年级均为高二年级。
四、评选程序
1.开幕式。26日下午3:00在长庆八中四楼会议室进行。
2.抽签。参评教师抽签分两次进行。第1次抽签时间在开幕式结束后,抽取参评节次签;第2次抽签时间在参赛前10分钟,参赛教师按照节次签上的顺序、对照《教师参评分段时间表》,提前10分钟在参评学校指定地点抽取课题签。
3.说课答辩及上微型课。参评教师按照评比节次签顺序及《教师参评分段时间表》,到指定教室依次参加各环节评选项目。在备课室备课时间为90分钟;在上课教室先说课答辩(时间为10分钟),后上课(时间为30分钟)。
4.量化打分。评委依据 “说课答辩评分标准”和“上课评分标准”,分别对每位参评教师的说课答辩及讲课环节,现场进行量化打分。
5.汇总结果。成绩采用百分制,说课答辩分值为20分,讲课分值为70分,教学基本功分值为10分,三项分值之和为参评教师该项考核最终得分。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周密部署,指定一名学校领导担任领队,负责该校参评教师及参加学校教师的工作;要注意食宿安全,路途安全,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2.各校可根据实际,安排教师前来听课;听课教师必须遵守纪律,不能影响比赛活动。
3.各校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行程。
4.联系人及电话:
李永奇 86978192 13468812850
任沛文 86978195 13572910281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