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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908 发布时间:2012-09-19

关于开展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泾河离退休管理站:

根据教育厅有关要求和中心行政例会安排,中心决定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前,对中心所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从924日下午开始。

二、检查人员

中心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安全稳定办、教育管理部有关人员参加。

三、检查方式

采取查看现场、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

四、检查内容

根据中心《关于认真落实教育厅明传电报精神 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油教发〔201222 号)精神,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学生乘坐车辆上下学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列》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履行“条例”第十一条、十二条有关责任和落实中心有关要求情况。

2.对学校公务用车,教职工私人车辆在校园出入、存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检查。

4.对“蛋奶工程”发放情况、师生食堂等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对秋季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对“中秋”、“国庆”双节安全教育安排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对学校做好稳定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五、要求和说明

1.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双节来临,党的十八大也即将召开。各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2.认真开展自查。各学校要在近期对上述检查内容和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泾河离退休管理站要对稳定工作情况仔细梳理,摸清情况,认真做好工作。

4.检查顺序依次为:泾河中心学校、泾河离退休管理站、长庆二中、长庆泾渭小学、咸阳子校、礼泉子校、长庆未央湖学校、长庆八中、西安市66中(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学校)。长庆七中由学校自查,并在928日前将检查情况报中心安全稳定办公室。

5.检查结束后,中心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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