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二中扎实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278 发布时间:2015-12-09
为了使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长庆二中根据省厅暨石油普教中心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的精神,深刻反思近年来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的成败得失,对该校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同时为了体现综合素质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有效、发展和激励的原则,该校在部分班级进行试点,邀请学生家长到课堂,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活动。在评价活动中,先由学生与家长一道,对照6个维度的每一个要点,结合在家在校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自评,然后,由学习小组运用等级制的形式进行综合互评,最后,由班主任及科任老师组成的班级评价小组评定。班级评价结果公示后,班级评价小组将评价结果告知家长,家长和学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投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对投诉进行答复并作出裁决。

为了将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该校通过实战培训,与班主任签订诚信协议等方式,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同时,该校还将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各个要素渗透于其中,将该校开展的校内实践活动以及大课间行为艺术等方面的表现纳入到考核要素当中予以综合考核,这样就使得考核操作性更强,导向性更明确,更具体。
“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新形势下学生个性化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该校负责人在谈到这项改革时表示,“这是一件意义重大的改革探索之举,将在不断创新与探索中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