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画奇等30位同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1174 发布时间:2011-09-27
各有关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刘画奇等30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1〕525号),以下30位同志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1.西北大学:张小平
2.宝鸡文理学院:刘画奇
3.陕西科技大学:张茜
4.西安理工大学:雒巧侠
5.咸阳师范学院:张玲
6.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李智超
7.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雒庆文、牛宏琴、袁洁、王有仓、马兆来、陶永新、王建军、万永梅、董三喜、杨粉钗、吕双荣、李会双、王雅婵、许银社、张兆锋、赵长荣、陈科旺、杨军英
8.陕西省西安中学:张教育、王居劳、赵惠、李华丽、沙钊阳、王海英
以上30位同志的任职资格时间从2010年12月13日算起。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