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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画奇等30位同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1174 发布时间:2011-09-27

各有关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刘画奇等30位同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批复》(陕人职字2011525号),以下30位同志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1.西北大学:张小平

2.宝鸡文理学院:刘画奇

3.陕西科技大学:张茜

4.西安理工大学:巧侠

5.咸阳师范学院:张玲

6.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李智超

7.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庆文、牛宏琴、袁洁、王有仓、马兆来、陶永新、王建军、万永梅、董三喜、杨粉钗、吕双荣、李会双、王雅婵、许银社、张兆锋、赵长荣、陈科旺、杨军英

8.陕西省西安中学:张教育、王居、赵惠、李华丽、沙钊阳、王海英

以上30位同志的任职资格时间从20101213日算起。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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