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课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506 发布时间:2016-12-21
复课通知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现就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降级后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复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市执行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停课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园,于2016年12月22日全面复课。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执行停课措施的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园,迅速作好复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校训通、微信、《告家长书》等形式迅速告知家长做好学生复课的准备工作。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调整的相关信息,请查询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a.gov.cn)、西安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xa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