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启动空气重度污染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699 发布时间:2016-12-18
各中小学: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重污染应急办发〔2016〕19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空气重污染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请各中小学停课期间根据《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未教发〔2016〕224号)》要求,严格落实一级应急响应措施,现将中心在西安学校停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停课期间,各中小学接到一级应急响应通知后,从2016年12月19日起落实各项停课措施。
2.各中小学在接到一级应急响应通知后,通过微信、班级群、家校通等网络平台及时告知家长。
3.停课期间各中小学要保持应急信息畅通,密切关注通知,做好停课期间相关工作和复课准备,并及时告知家长。
4.停课期间,学校教职工正常上班,按照学校安排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各中小学领导及教职工都应保持通讯畅通。
5.各中小学在校门口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告知栏,明确响应级别和采取的响应措施。
6.停课期间 ,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各中小学要按照制定的自学计划安排学生进行自学,也可通过西安广电网络搜索西安教育电视台(33频道)或登陆西安市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网址www.xaeduyun.cn),进行自主学习。
7.停课期间,所有学生要注意安全,不得进行户外活动,请家长加强对学生教育和管理。
8.已经返校的住校生,停课期间由学校通一安排。
9.复课时间根据通知执行。
石油普教中心
201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