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399 发布时间:2015-09-15
各中小学:
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陕西省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5〕9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成果申报、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明确评选的范围、项目、条件、原则和要求,把评选作为提升教师基本功的一项内容,积极做好校级评选工作,确保评选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二、按照要求推荐上报。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推荐参评作品进行认真审核和评审,并按时向中心上报,推荐数量按照不超过教师数3%的比例推荐。中心进行评审后,择优向省厅推荐参评成果。
三、严把上报成果质量关。
学校要在评审的基础上,把质量高、成果新的作品推荐上报;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申报者,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任何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四、成果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5年10月25日前,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及视频光盘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二)报送要求:参选的自制教玩具要有外包装和简要说明书;包装盒及教玩具上应注明教玩具名称、类别、学科、制作人、联系电话及制作人所在单位等详细信息。对体积过大不便携带或运输途中容易损毁的自制教玩具,建议只送申报表和操作演示视频光盘。
联 系 人:李永奇 029—86978192
电子邮箱:1040220533@qq.com
附件:关于开展陕西省201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