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626 发布时间:2015-09-11
各中小学: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陕西省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的通知》(陕教基二〔2015〕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石油普教中心各学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教育信息化环境下有效教学的新途径,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实现教学模式创新,提高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决定组织中心各中小学教师参加全省教师微课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中小学教师微课大赛活动,是创新教师培训形式、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是搭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丰富教师培训生成性课程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建设中小学教师“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的重要工作。为此,各学校要认真动员组织本校教师参加本次大赛活动,确保参赛质量和水平。
二、参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一般用于解释知识点的核心概念或内容、方法演示、知识应用讲解,时间长度5-10分钟。除了视频,微课还包括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分学科和学段自选内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微视频,并配套提供辅助材料。制作要求如下:
1.教学视频。视频资源的制作和编辑方式要符合教学实际的需求,可通过拍摄、录屏、多媒体软件制作或三者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制作。拍摄是指利用专业摄像机等设备拍摄、制作加工成“微课”视频;录屏是指利用屏幕录制软件、声音输入设备,同步录制教师在电脑屏幕(或电子白板、一体机等)上演示、操作、讲解的授课内容和声音制作成“微课”视频;多媒体软件制作是指利用动画软件(Flash、Maya、3DMax等)生成微课。教学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视频可采用mp4、flv、wmv等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
2.多媒体教学课件。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owerPoin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其它与教学内容相关的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也可单独提交。
3.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年级、学科、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微课评审标准见附件1。
三、作品报送要求
1、各学校上报参赛作品礼泉子校、长庆七中、长庆未央湖学校不少于2件,其余学校不少于3件。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
2、各学校上报作品,中心将组织人员评审并推选参加省级决赛作品。推选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由参赛教师在“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 (http://weike.sneduyun.com)实名注册后,再上传到“人人通”平台。上传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10日,在此期间,省级平台将开放作品上传功能,其它时段关闭上传。请各学校有序组织教师按期完成上传,保证作品有效进入省级决赛。
中心及学校活动评选期间,作品不在“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上传。
3、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要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1式1份)2015年12月28日报送中心教育管理部,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
4、所有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即视为同意将本人作品在全省推广和共享。
联 系 人:第明哲
联系电话:86978193
电子邮箱:dwmz@163.com
附件1微课评审标准
附件2作品申报表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