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924 发布时间:2013-01-16
关于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学习雷锋精神”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陕教工宣办〔2013〕3号)要求,决定在中心各学校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推荐
征文以“学雷锋精神”为主题,主要反映学校或者班级、学生在学雷锋活动方面开展的特色活动或好人好事,要求紧扣主题、事例感人、重点突出。小学征文不超过800字;初中、高中学校征文不超过1500字。每校上报5篇。
二、征文评奖
各学校可在学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雷锋精神”征文活动并组织评奖。
中心党委办公室和教育管理部将组织对征文进行评选,活动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结果纳入2013年学校综合目标考评。中心择优推荐部分获奖文章参加全省此项活动的评选。
各学校推荐的“学习雷锋精神”活动征文于2013年3月15日前报送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惠登科 王文庆
电 话:029—86978178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