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913 发布时间:2012-06-12
中共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委员会关于评选创先争优
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陕油教党〔2012〕17号
各单位党组织、中心机关党支部:
为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充分展示中心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及共产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拟开展“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条件。
1.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重视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 工作机制完善,运行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3. 模范践行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创先争优活动特色鲜明,部署周密,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4. 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优良,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模范执行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实践“三个代表”,在党员群众中起到了表率作用。
2.热爱党务工作,熟悉本职业务,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陕西省直属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勇于开拓创新,在单位党的建设方面尤其是在实施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3.廉洁自律,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同违反党纪国法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
(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已成为教育教学的行家里手。
2.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3.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教师党员能关心师生,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机关、后勤党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注意调查研究,及时倾听和反映群众诉求,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遵纪守法,维护稳定,坚决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生活情趣健康,道德情操高尚,自觉抵御低级趣味。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二、评选表彰办法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去年干部考核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选和推荐,并将审定后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事迹材料报中心党委;中心党委在各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审查确定受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将在“七一”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三、名额分配
各单位党组织应按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分配名额(见附件1)积极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按要求填写各类先进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四、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把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增强党内和谐贯穿到评选活动的全过程。
(二)注重程序,严格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党员队伍内的优秀分子推选出来。
(三)上报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审批表(纸质一份),在加注党组织意见后,连同事迹材料(约800至1000字)及照片(电子版不超过100KB)于6月26日前报(传)送至中心党委办公室(邮箱:sxpczx@163.com)。
联系人:惠登科 电 话:86978178
文件下载:关于评选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陕油教党2012年17号).doc
中共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委员会
201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