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795 发布时间:2012-05-04
转发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
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2012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教稳办﹝2012﹞6号)转发你们。请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搞好本次主题宣传周活动。并于5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报中心安全稳定办公室。
附 件: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毛德科 联系电话:86978178
邮 箱:sx_mdk163.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陕教稳办〔2012〕6号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厅属有关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根据陕西省减灾委《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减电〔2012〕1号),定于5月7日至13日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省份,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对进一步增强师生的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有效预防灾害事故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厅属有关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作为维护师生利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身伤害,关键是要调动师生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厅属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班(团、队)会、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载体,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开设专题专栏等途径,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教工作,动员每名师生关注身边的灾害风险,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增强防灾减灾意识。要倡导和组织师生开展“四个一”活动(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者听一堂防灾减灾知识讲座、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开展一次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三、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厅属有关单位要以“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师生开展防汛防洪、防震减灾、防风防雷、防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要做好演练的总结分析,通过演练深入查找防灾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应急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厅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厅属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于5月21日前报省教育厅稳定安全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