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2年陕西省初中、高中数学青年教师优秀课评比、推荐活动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643 发布时间:2012-04-24
关于参加2012年陕西省初中、高中数学
青年教师优秀课评比、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第八届全国初中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观摩评比活动和第六届全国高中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观摩评比活动将于今年下半年举行。为此,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拟开展2012年陕西省初、高中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评比、推荐活动。中心决定:各学校须按要求积极推荐参评课。现将开展这次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师
热爱数学教学工作,有正确的教育观点和教育思想,有较高的数学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当前在一线任教的初、高中数学教师,年龄在40岁以内(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教师都必须参评(包括外聘教师)。
二、对参评课和参评教师的要求
1.所有参评课讲课教师必须完整认真填报《参评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此表必须按要求逐项填报清楚,粘贴照片,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不得缺项。
2.所有参评课讲课教师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参评课讲课教师必须提交一节优秀课完整的录像光盘,时间约为45分钟。并将优秀课录像剪辑制成30分钟视频光盘,与45分钟录像光盘同时提供。录像光盘要求图像和声音清晰,全面反映教师和学生的活动,课题自选,尽量覆盖主干内容。
4.所有参评课讲课教师必须提交优秀课的教学设计和教学设计说明。
5.教学设计说明大约2000字左右,大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本节课数学内容的本质、地位、作用分析;
(2)教学目标分析;
(3)教学问题诊断,应在具体说明本课内容的认知准备基础上,分析学习新知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
(4)本节课的教法特点以及预期效果分析。
6.参加评审的优秀课每节课交评审费100元(随材料一起交)。
三、提交材料的数量、时间、地点
1.《参赛教师报名表》2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参评课的录像光盘和剪辑成30分钟视频各1份;
4.教学设计和教学设计说明(除电子版稿外,纸质亦需提供1份)。
以上材料务必于2012年6月15日前,交教学指导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ypjzxzds_bg@163.com
附件1:第六届全国高中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观摩与评选活动参评教师报名表
附件2:第八届全国初中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观摩与评选活动参评教师报名表
教学指导室
2012年4月23日
附件1:第六届全国高中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观摩与评选活动
参评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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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 片处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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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学校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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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学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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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第八届全国初中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观摩与评选活动
参评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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