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954 发布时间:2011-11-16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大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陕西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征文活动(陕教语办〔2011〕10号),现将中心参加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二、参加人员
各中小学在校学生、教师
三、征文内容
征文体裁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认识,或研究、学习、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体会、做法、故事等为主要内容。征文字数不超过1500字。
四、上报时间
2011年11月25日(星期五)前将选送的作品、个人信息表及汇总表交至教育管理部。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请各学校做好宣传,提高对“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2.认真部署,周密组织。请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确保本单位比赛的组织运作方式,严格遵照比赛规则,组织好有关赛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保证大赛信息公开。登陆中国语言文字网站下载相关资料,下载网址:www.china-language.gov.cn。
附件:“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参评个人信息表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参评个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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