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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未央湖学校综合实验楼通过现场竣工验收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1251 发布时间:2016-09-21

2016920日上午,西安市长庆未央湖学校综合实验楼工程进行现场竣工验收。中心工会、纪检、行政事务、财务资产、安全稳定、校建维修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长庆未央湖学校、工程设计、监理、勘查、施工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36人参加现场验收。石油普教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王智兴出席验收会议、现场督导验收工作并讲话。

 

长庆未央湖学校综合实验楼位于西安市未央区东风路长庆未央湖学校内西南角。由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造型为L,独立基础地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4层,建筑高度16.65米,建筑面积3643平方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建筑安全等级、耐火等级均为一级。该楼体集实验教学、图书阅览、艺术及计算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并在二层以上与原教学楼形成合理对接。

 

本次竣工验收在之前预验及整改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活动上午9点开始,在工程管理、施工、监理、设计、勘查等单位先后做了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后,外观、土建、配套、资料四个现场验收组进行了现场查验、讨论和集中讲评。通过验收组综合评定,认为长庆未央湖学校综合实验楼建设工程已完成规划、施工图、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的要求,可以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据悉,该工程项目投资主体为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为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确保王家堡等村落、油田单位、住宅小区职工子女的就读需求,201357日中心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该校原址新建一座综合实验楼并立项。20143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北勘察研究院负责完成地质勘查;2014年月27日完成设计招标,由北京华城博远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按学校需求进行设计;9月陕西省教育厅、西安市未央区发改委先后下发立项批复;12月经公开招标,确定陕西一洲实业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201536日召开开工会议正式开建,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于2015729日通过了合格验收,1129日通过了主体1-4层构分部工程合格验收。经过各方一年多的共同努力,201675日顺利完工,该项目计划工期240天,因其他因素影响实际建设历时485天。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各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规范,实施施工现场文明标化管理,做到了各负其责,精诚协作,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未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周边社会民众生活,没有发生任何不安全等事故。

 

王智兴主任在竣工现场验收会议讲话时表示:综合实验楼历时四百多天现已竣工验收,各方面比较满意。中心一直非常关注此项工程,工程能按要求进行施工,学校对施工现场管理非常负责,相关各单位工作都比较规范,过程中没有出现大的问题,施工中主体质量很不错,总体外观比较美观。工程用料质量好,大房间多,功能比较先进。建成后未央湖学校的设施将是中心最先进的,为学校未来发展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由于受场地等因素限制,设计、施工难度比较大,工程各方加强协调沟通,有效解决了相关问题,感谢参与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和同志。验收通过了,但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资料要完善,由校建部把关,要规范程序,经得起十年八年后的检查。要加快整改进度,限期完成,尽快交工投入使用。

 

长庆未央湖学校综合实验楼设有多功能厅、录播、地理、图书阅览、信息技术、3D智能教室及理化生、科学实验教室等功能部室,按照中心“科学实用、先进示范、适当超前,有所预留”的设施配套原则,上述功能部室设施设备配备方案已通过前期的充分论证和反复修订,现已进入招标实施程序,预计年底全部配置到位,投入使用。综合实验楼落成,使该校各分区布局趋于合理,功能相对完备、校园整体与周边环境相映生辉面貌与更加和谐有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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