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八中获得陕西省素质教育优秀学校荣誉称号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272 发布时间:2016-03-31
2016年 3月8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2016(1)文件认定:长庆八中获“2015年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优秀学校”荣誉称号。
学校获此殊荣经过了8年努力,通过未央区、西安市教育督导团层层申请,上报、检查评估验收,终获省厅检查评估认定。
2009年,根据《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和《未央区实施“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督导评估工作安排》,学校成立了以朱克强校长为组长,以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督导自评小组。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督导精神,将督导自评与规范学校管理、改进学校工作有机结合,将自查自评与整改提高相结合,对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
2013年5月24日,学校接受了未央区督导组对学校环境设施、办学条件、办学理念、领导班子、教师队伍、规范办学、高效课堂、教育质量和学生特色活动及亮点工作等方面的检查,督导团通过实地走访校园、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深入课堂听课、师生家长座谈问卷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学校素质教育落实方方面面的情况,顺利通过未央区素质教育优秀学校评估验收。
2014年10月15日学校又接受了未央区人民政府督导室对创建市级素质教育优秀学校过程性督导检查,学校从秋季开学就认真准备迎接督导工作,按照《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初级中学指标体系》,分别从办学方向、领导班子、教师队伍、规范办学、教育科研、高效课堂等十项一级指标85项二级指标开展自查工作,完成《自查报告》和《自评表》。督导组查看资料,随堂听课,进行音体美学科测试,进行教师、学生、家长调查问卷等,全面督导评估。
2014年12月2日,学校经过了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办学方向、领导班子、教师队伍、规范办学、教育科研、办学条件、校园安全、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的督导评估验收,12月2日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长庆八中基本达到了《陕西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优秀等级要求,获得了“西安市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的荣誉称号。
2015年9月17日,长庆八中接受省厅素质教育优秀学校责任督学挂牌认定检查.省厅素质教育检查团一行四人在李宁的带领下,在未央区素质教育督导室六人的陪同下,检查了学校的硬件设施,向管理人员询问功能教室对学生的开放情况,学生的实验次数及阅览量等。随后进行了家长、学生问卷。最后召开了碰头反馈会,在会上,督导团认为学校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队伍精干、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方式科学、问责整改到位、结果运用有效,素质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学校经费管理到位,师生精神面貌良好,职责明确,凝聚力强,校园安全工作作风好,做法新。课改效果显著,教育质量良好。同时对学校的工作,劳动、技术教室、美术、书法教室的分开运用,社会实践活动的多开展,垃圾桶的再增加等细节问题也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2016年3月8日省厅发文认定,长庆八中获得陕西省素质教育优秀学校的荣誉称号。获此殊荣来之不易,学校将借此契机,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推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做出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