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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全稳定工作安排意见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613 发布时间:2013-03-07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

2013年安全稳定工作安排意见

 

各中小学、泾河退管站、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为中心和学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对2013年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请各学校(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中心及学校的平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切实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坚决杜绝校内不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恶性治安案件,实现校内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的目标。

(二)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努力杜绝校外非正常伤亡事件发生。

(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教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学生无集体罢餐、罢课及参与上街游行等问题。

(四)开展省级“平安校园”、“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争取各有一所学校通过省级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工作制度落实。一是通过落实责任承包和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班子成员以及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二是继续实行专项考核、季度检查通报、年底综合考评等督促检查制度,增强管理效能,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发生问题,责任倒查,严格兑现。

(二)及时预警预判和提醒。把预防和警示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社会环境、校园环境、时令节气以及学生实际,提前安排要求,提前预判、预警,提前教育防范。春、秋季节,要及时对预防传染病工作进行安排;进入夏季后,要及时进行预防溺水教育;冬季到来时,要利用告家长书、家长会等形式对全体学生和家长进行冬季安全提醒,通过家校合作,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不断加强安全教育。一是进一步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学人员、教案、考核“六落实”,保证每两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中心今年继续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二是坚持抓好日常安全教育,要通过每周的班会课、国旗下讲话等,结合实际,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溺水、食品卫生、疾病防疫、心理健康、火灾防范、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三是组织好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委厅要求,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即为安全教育周,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此外,今年325日是第1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6月份是安全生产月,119日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各学校要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四是认真组织师生及家长参加陕西省第三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中心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四)继续加强“三防”建设。一是加强学校门岗管理,严格落实出入登记等有关制度;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的管理和巡查,学校保安人员要持安保器械上岗,值周领导、保卫干部、值周教师要按时到岗到位,组织学生安全进校、离校。二是管好用好现有物防、技防设施,尤其要充分发挥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继续完善学校技防设施,完成长庆未央湖学校的校园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建设。

(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一是凡是有学生集体乘坐车辆上学的学校,要落实车辆所有单位(人)的安全责任,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告知车辆所有人或者交管部门,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要掌握乘车学生情况,积极履行国家《校车安全条列》规定的提醒家长、教育学生的责任,提高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对骑车及步行学生的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小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下学的规定,对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初中、高中学生经常进行教育,并组织政教处、保卫处人员在上学、放学时段实地检查,纠正骑车带人等违规行为。

(六)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有师生食堂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日常检查,严格执行采购、储存、加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要加强对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落实晨检、教室通风、定期消毒等工作措施,防止传染性疾病流行。

(七)切实做好消防工作。建立和完善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的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责任制。加强师生防火用电教育,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并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八)努力维护中心的平安稳定。各学校、泾河退管站以及机关各部门要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舆情,积极做好一人一事的矛盾化解和调处工作,坚决杜绝矛盾和问题升级、激化;机关有关部门、泾河离退休管理站要积极落实中心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答疑释惑工作,热情服务,提高质量,积极主动的维护中心和学校的平安稳定。

四、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

1.实行季度检查通报制度。中心安全稳定办公室每季度末对各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结合年底综合考核一起进行),将检查结果向中心行政例会汇报,并进行公开通报。

2.工作实效考评。凡是没有出现否决情况,即为考核达标(合格)学校(单位)。

3.量化打分。主要对学校落实中心安排的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予以量化打分和排名,并推荐年度中心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报中心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二)否决项目

学校(单位)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集体中毒、校舍倒塌、重大火灾、拥挤踩踏等严重不安全责任事故的;

2.校内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系列入室盗窃、流氓滋扰等恶性治安案件的;

3.由于学校管理上存在漏洞,导致学生在学习时间外出,或者住校生在住校期间外出,发生溺水、人身伤害等不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严重伤害的;

4.学校在各类活动中,由于组织不严密、措施不落实、应急处置不当等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组党”结社,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以及个人恶意上访对中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教师侮辱、体罚学生致伤、致残、致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7.发生“法轮功”等邪教人员非法聚集和进京滋事事件的;

8.学校公务车辆违犯交通法规或未按照中心规定和有关要求管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结果运用

中心将安全稳定工作量化考核得分计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总分,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单位)以及干部年度工作整体评价的参考依据之一,综合运用。

五、奖励办法

2013年中心继续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专项考核奖励制度,设立基础奖和稳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奖。

1.基础奖。凡是未出现否决项、年终综合考评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单位)即取得基础奖评奖资格,由中心在年底考核结束后以学校秋季实际在岗人数为准(包括聘用人员),人均按照500元下拨学校(单位),由学校考核发放。

2.先进单位奖。根据中心对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在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师生安全管理、维护中心和学校稳定、争创“平安校园”等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或突出成绩的学校(单位),中心授予“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为2万元)。

六、两点要求

(一)要把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近几年来,虽然中心所属学校没有发生校内严重伤害、伤亡事件,但也在校内外发生过一些不安全问题。因此,我们要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加强学生防范意识的培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的辅导,努力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凡是发生师生在校外非正常死亡情况的,取消中心“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二)要切实重视资料建设工作。一是要保存好学校所有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及活动的原始记录,通过资料要能反映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轨迹。二是要按时向中心报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总结等资料;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上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总结(第四季度不单独上报),625日前上报上半年安全稳定工作总结,1215日前上报学校年度安全稳定工作总结;节假日前按时报送学校节日(假期)值班表,其它需要报送的有关资料按通知时间及时报送。

附件:2013年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行事历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文件下载:石油普教中心2013年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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