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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在全省推广西安市“大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905 发布时间:2013-01-07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印发了西安市改革实验试点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各地启动实施各市(区)、县(市、区)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的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机制改革实验,并提出要求。

  一是改革创新现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机制。要求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西安市“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实施意见为参照,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施方案,改革创新现行学校管理机制。从2013年起,首先在市辖区和有条件的县镇实施以义务教育学校为重点的中小学校管理机制改革实验的试点工作。力争用1-2年的时间,初步实现改革实验试点地方基础教育实现内涵发展和科学发展,达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5—2020年,在试点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这项改革实验,为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创建和完善富有实效各具特色的改革实验模式。改革实验的总要求是:通过顶层设计,统筹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在县域内实施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的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机制改革,通过建立紧凑型、松散型或混合型等多种形式的学校管理新机制,坚持优质带动,促进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统筹发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体提升,进而形成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的共生机制,创建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的基础教育学校共同发展、均衡发展、科学发展新模式。

 三是建立和完善四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机制。要求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在布局结构、师资校长、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各项教育资源在城乡、校际、区域之间均衡配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整体发展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区域内教师和校长统筹管理、定期合理交流和流动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教育对口支援,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和交流服务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向辖区内初中分配的机制。

 四是重点落实改革实验的五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要落实师资保障,进一步加大对改革实验试点学校的教师、校长培训力度;要落实信息保障,重点加大对实验区和试点学校的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确保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实现共建共享;要落实评价保障,实行市、县(区)、大学区三级考核,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对改革过程及成效进行评价监督;要落实宣传保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的基础教育学校管理机制改革的良好氛围。

 据悉,自2011年12月29日西安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后,从2012年起,西安市在新城、碑林、莲湖、雁塔4个区的283所学校、组建成立了72个大学区,启动了“大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工作。这项改革实施一年来,取得了显著阶段性成果,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的关注、认可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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