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二中荣获“陕西省中学共青团工作示范学校”称号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620 发布时间:2012-07-16
7月11日至12日,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教育厅在西安联合召开全省中学共青团工作会议。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出席了本次会议,团省委书记、省青联主席李豫琦,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副巡视员王海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地市团委相关负责同志、中学校长代表、中学团委书记代表和部分县教育局长、地市级团委书记共18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团省委副书记张小平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就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同时下发了团省委、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对中学共青团工作示范校创建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经团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研究认为,长庆二中共青团示范创建成果突出,符合省级示范标准,授予其“陕西省中学共青团工作示范学校”称号(全省共50所中学获此殊荣),同时,该校马兆来副校长被授予“支持共青团工作好校长”荣誉称号。

据悉,自2011年9月开展陕西省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以来,长庆二中认真对照示范学校标准,明确方向、寻找差距,在完善团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团员发展制度和创新活动载体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配合了学校整体工作的良性发展,在2012年6月迎接团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对该项工作的审核验收中,得到了专家的一致好评。
该校团委负责人表示,长庆二中将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继续以碎片化、易操作、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学生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努力巩固素质教育成果,为学生的终生发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