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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普教中心召开特殊慢性病医保管理有关事宜说明会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668 发布时间:2012-07-06

 

201275日下午,石油普教中心在西安召开了特殊慢性病保有关事宜说明会,各学校、泾河退管站等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责任人和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共22人参加了会议。

人事部副主任王建军主持了会议并就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中特殊慢性病补助问题做了相应的政策讲解,其中主要就特殊慢性病的病种、鉴定资料、鉴定医院、鉴定方式、时间要求、审核标准、申请流程、购药、补助标准、费用补助报销办法和流程做了说明,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还对有关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相关政策、中心医疗保险工作的现状做了详细介绍,同与会者从个人门诊费、住院报销、特殊慢性病等医疗保险三个大方面作了交流。最后,对职工日常就医、住院报销中存在的疑惑回答了大家的提问,并从职工关心的中心、企业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异同做了对比。

据悉,为了确保职工充分享受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更好地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做好职工特殊慢性病的保管理工作,石油普教中心在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做大的变更的前提下,参照《陕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特殊慢性病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其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于2012628发布了《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关于慢性病有关问题的规定》(陕油教发〔201220号)。本次会议即是对其所属单位执行落实此文件进行规范说明和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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