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86978177 / 8697817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2012年安全稳定工作安排意见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1301 发布时间:2012-03-01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

2012年安全稳定工作安排意见

各中小学、泾河离退休人员管理站、机关各部门:

2012年是中心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二年,也是中心确定的“课改推进年”,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中心和学校的安全和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中心和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保证,各学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确保中心2012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中心2012年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望各学校(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委厅关于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要求,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推进校园安保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完善专项考核等管理制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中心和学校的平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切实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努力杜绝校内不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恶性治安案件,实现校内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的目标。

(二)继续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努力杜绝校外非正常伤亡事件发生。

(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教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学生无集体罢餐、罢课及参与上街游行等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三防”设施,显著提升“技防”水平,基本达到省厅有关要求。

(五)继续开展省级“平安校园”、“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争取各有一所学校通过省级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一要强化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作为今年学校首要的政治任务,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取得良好成效。二要结合中心安全稳定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任务明确、教育落实、管理到位,责任到人。三是继续严格实施学校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各学校组织教职员工集体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和学生的春(秋)游、校外集会、社会实践等活动,要事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预案,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批、安全稳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

(二)落实《纲要》精神,加强宣传教育。

1.进一步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从今年秋季起,要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学人员、教案、考核“六落实”,保证每两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保证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达100%。中心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底专项考核内容之中予以考核。

 2.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安全教育内容。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集体活动等时机,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溺水、食品饮用水卫生、疾病防疫、心理健康、火灾防范、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学生可以从容应对各种可能遇到的情况。

3.组织好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委厅要求,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即为安全教育周,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此外,今年326日是第17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6月份是安全生产月,119日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各学校要根据中心统一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切实做到走过场,务求实效。

4.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继续完善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急救援水平,增强师生逃生自救的本领。

(三)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抓好日常工作。

1.加强消防工作。建立和完善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的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责任制。加强师生防火用电教育,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并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重点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机动车辆,拒乘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凡是有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学校,要及时对车辆的运营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提醒、警示,督促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协助校车管理部门、车辆所有单位做好乘车学生的管理,保证学生上下学安全。

3.加强防溺水教育。摸清学生上学路途情况,与家长密切联系,做到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教育防范;加强节假日、暑假等重点时段的防溺水教育与管理,努力弥补安全管理中的漏洞。

4.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今年中心将在上半年集中对各学校技防设施,主要是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报警系统进行完善和建设。各学校要积极配合,争取保质保量的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强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控设施全天候24小时正常运转,录像保存时间在30天以上。

5.高度重视卫生和疾控工作。有食堂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来源、储存、加工、去向的跟踪、登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重视甲型流感和其他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做好晨检、因病缺课追查工作,严格落实隔离、随访制度,做好消毒通风等工作,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确保不发生传染性疾病流行情况。

6.落实校园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各学校(单位)要继续落实每日校级人员值班和带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与要求。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禁脱岗漏岗。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尤其是本单位的突发不安全事故和可能引发不稳定的事件,要及时上报,对重大信息隐瞒或不及时报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

1.实行季度检查通报制度。中心安全稳定办公室每季度末对各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结合年底综合考核一起进行),将检查结果向中心行政例会汇报,并进行公开通报。

2.年底实行综合考评。以工作实效为考评重点,结合季度检查情况,主要对学校落实中心安排的重点工作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并予以量化打分。

(二)否决项目

学校(单位)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集体中毒、校舍倒塌、重大火灾、拥挤踩踏等严重不安全责任事故的;

2.校内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系列入室盗窃、流氓滋扰等恶性治安案件的;

3.由于学校管理上存在漏洞,导致学生在学习时间外出,或者住校生在住校期间外出,发生溺水、人身伤害等不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严重伤害的;

4.学校在各类活动中,由于组织不严密、措施不落实、应急处置不当等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组党”结社,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以及个人恶意上访对中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教师侮辱、体罚学生致伤、致残、致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7.发生“法轮功”等邪教人员非法聚集和进京滋事事件的;

8.学校公务车辆违犯交通法规或未按照中心规定和有关要求管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考核否决

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被“一票否决”后,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扣除学校(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基础奖全部奖金;

2.学校(单位)当年不得评为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级,不得参加各类先进集体称号评选;

3.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和晋职晋级;

4.待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根据事故及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依法、依纪实行责任追究。

(四)结果运用

中心将安全稳定工作量化考核得分计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总分,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单位)以及干部年度工作整体评价的参考依据之一,综合运用。

五、奖励办法

2012年中心继续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专项考核奖励制度,设立基础奖和稳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奖。

1.基础奖。凡是未出现否决项、年终综合考评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单位)即取得基础奖评奖资格,由中心在年底考核结束后以学校秋季实际在岗人数为准(包括聘用人员),人均按照500元下拨学校(单位),由学校考核发放。

2.先进单位奖。根据中心对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考虑办学规模、食堂、学生公寓、锅炉房等因素),对在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师生安全管理、维护中心和学校稳定、争创“平安校园”等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或突出成绩的学校(单位),中心授予“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为2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要把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近几年来,虽然中心所属学校没有发生校内严重伤害、伤亡事件,但仍然有师生在校外受到伤害导致非正常死亡。因此,我们要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加强学生防范意识的培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的辅导,让每一个如花的生命在我们的帮助和呵护中成长和开放。凡是发生师生在校外意外伤亡情况的,取消中心“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二)要切实重视安全稳定资料建设工作。一是要保存好学校所有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及活动的原始记录,通过资料要能反映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轨迹。二是要按时向中心报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总结等资料;625日前上报上半年安全稳定工作总结, 12月15日前上报学校年度安全稳定工作总结;节假日前按时报送学校节日(假期)值班表,其它需要报送的有关资料按通知时间及时报送。

 

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石油普教中心2012年安全稳定工作安排意见(陕油教发2012年10号).doc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门户网站 陕ICP备14005224号 陕公网安备61019102000322

Copyright © 2024-2025    https://www.sxsyedu.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
左侧悬浮广告
+
悬浮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