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就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出实施意见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563 发布时间:2012-03-01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颁布了义务教育语文等19个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并将于2012年秋季开始执行。近日,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就贯彻新课程标准提出了实施意见。
一是要求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理解和把握新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把贯彻落实新课程标准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方案,对当地实施新课程标准的动员、宣传、培训、保障、督查等各项工作做出科学规划和妥善安排。
二是要求全省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校长、教师和教研人员的全员培训。要组织教研人员围绕新课程标准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和边远地区学校的跟踪指导和专业支持,切实把新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各中小学校要广泛组织教师深入研读新课程标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确保新课程标准落实到每一名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中。同时明确省教育厅将委托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的省级培训,由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新教材的省级培训。各地教师培训机构要把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的培训纳入工作计划。
三是要求各市、县(区)教研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引导中小学校建立与课程改革相符合的评价与考试制度,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确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坚决制止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坚决制止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依据评价学校和教师。同时明确,今后中考命题将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的理念和要求进行改革,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经验的有机联系,在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查的同时,特别重视对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考查。
四是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依据新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开足开齐课程,合理把握教学容量和难度要求,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控制作业量、考试频次和难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动手实践,重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五是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新课程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基础教育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制定督查、评估方案,开展经常性抽查、巡查活动。省教育厅将对各地落实新课程标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全面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