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普教中心三所学校接受“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检查评估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959 发布时间:2011-11-03

2011年11月3日,省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王林生率领评估检查组,对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所属的泾河中心学校、长庆泾渭小学、西安市第六十六中学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中心主任王智兴陪同并参加了所有活动。

王处长一行深入3所学校,通过听汇报,查看校园文化建设,翻阅资料,与学校领导交谈等,全面了解了3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实施的组织管理、普通话的普及、规范汉字书写及用语用字活动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认为这3所学校近年来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各具特色,工作具有示范作用,符合评估创建要求,达到了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标准。

在交谈中,王处长在肯定学校工作的同时,也对下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学校要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要站在文化传承,为人类、为社会进步做贡献的高度认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同时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也是学校的职责所在。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是通过语言文字来呈现的,学校要把语言文字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各项活动中;要以语文学科为基础,教会学生说话,教会学生交流,教会学生交际,教会学生作文,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学校是育人的场所,校园环境要体现文化氛围,让优秀的现代文化,经典文化,传统文化对学生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进行熏陶、感染,让学生形成良好习惯并受益终生。

王处长强调,语言示范学校不仅对其他学校要作出示范,也要对社会作出示范,要强调服务职能,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加强科学研究,使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交谈中,中心主任王智兴就中心学校的发展及工作开展情况向检查评估组作了介绍,同时对语言文字工作处领导对中心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