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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933 发布时间:2013-04-12

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纪发〔20136号)的要求,结合中心学校教育收费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育经费的落实情况

1.专项经费的落实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2.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拨付和使用、监管情况;

3.有无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情况。

(二)教育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

2.中小学是否存在择校乱收费问题,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3.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是否坚持“一科一辅、学生自愿、不得盈利”的原则,向学生推荐或代购教辅材料;

2.是否存在以“教材配套”为名,在教辅公告目录之外或违反“一科一辅”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问题。

(四)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是否存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的集体有偿补课行为;

2.是否存在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问题;

3.是否存在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并收费行为;

4.公办学校教职工是否存在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问题。

二、工作要求

今年,国家七部委和教育部将加大对各地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校对此高度重视,为抓好落实、取得实效,特要求如下:

1416日前,各学校要按照检查内容(其中要明确收费所依据的政策),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总结(其中要明确收费所依据的政策),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420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书面及电子版)报中心教育管理部。

2422-26日中心对学校适时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各学校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否则将严肃查处。

3427-30日中心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报省教育纪工委。

联系电话:86978178  惠登科      86978192   李永奇             

    箱:lyq8192@qq.com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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