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668 发布时间:2012-11-22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陕教保〔2012〕15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类网站的规范和管理,按照《陕西省教育类网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省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批范围
需进行前置审批和年度审核的教育网站包括:陕西省内厅属单位、学校以及学历类教育机构开办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培训和教育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的教育网站,以及涉及上述教育内容的综合类及其他类网站。
二、审批流程
1.拟开办教育网站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补办(申办)备案手续。补办(申办)单位可于2012年9月30日后,访问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行政许可办理”栏目“教育类网站审批系统”进行补办(申办),申请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线登录系统并按照要求填写、提交相应表格,并对有关材料予以下载打印,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前置审批工作。
2、前置审批部门在收到网站主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不予批准或不需要前置审批的决定。“批准”的须尽快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避免被列入清理、关闭之列;“不予批准”的按照相关规定限时进行整改,再予以申报审批;“不需要前置审批”的属于非学历类教育网站,省教育厅不予以办理。
3.对未取得相应前置审批文件、超范围提供信息服务的网站,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补办前置审批手续或拒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站,依法做出“关闭网站”的年度审核不合格意见。
三、审核流程
1.已通过省教育厅批准的网站,按照年度审核制度规定,可于2012年9月30日后,直接访问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行政许可办理”栏目“教育类网站审批系统”办理年度审核。
2.教育网站的年度审核,采用一年集中一次审核的方式。受理年度审核材料的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
3.年度审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合格”的,由陕西省教育厅备案;对“不合格”的,省教育厅将查处情况通报省通信管理局,依法注销其备案资质,并通知相关接入服务商停止接入,同时向相关政府部门通报处理情况。
四、其它要求
1.省教育厅负责省属单位、学校和其他机构举办的教育网站的前置审批及年度审核工作。
2.各地市、县(石油普教)教育局负责其直属单位、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前置审批、年度审核工作,审核意见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
3.全省教育网站在进行前置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之前,必须经由公安厅认定的专业测评机构(测评机构名单及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进行系统定级和安全保护能力评估,并取得《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4.各单位被定级为“一级”的可直接提交“评估报告”和申办(补办)材料至前置审批部门开始办理前置审批或年度审核工作;被定级为“一级”以上的信息系统,须按照安全等级保护条例要求备案后,方可办理前置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对于信息系统较多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实施定级、备案工作,但需提交相关说明和工作进度表(具体详见附件2),如不按预期完成进度,教育厅将按照《办法》规定,函告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关停其网站。
5.为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各市(区)县教育局必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派相关单位或部门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请各市县教育局于2012年9月20日前,将《陕西省教育网站备案工作负责人登记表》(见附件3),以书面方式上报省教育厅。
联 系 人:张劲萌 任媛媛
联系电话:029—88668870 88668871
电子邮箱:sneduweb@126.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653号
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
1.《等级保护测评机构任务分解表》
2.《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实施进度表》
3.《陕西省教育网站备案工作负责人登记表》
陕西省教育厅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