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观摩长庆未央湖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展示活动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979 发布时间:2012-11-01
关于组织观摩长庆未央湖学校
“体育、艺术2+1项目”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年初,中心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石油普教管理中心“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油教发〔2012〕4号),活动开展近一年来,各学校大力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体育和艺术教育活动,在“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分享兄弟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成果,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提升活动质量,推进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心决定组织观摩长庆未央湖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展示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电话通知。
二、参加人员
各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体育艺术教研组长、体艺教师代表;中心领导和中心机关相关部门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阳光体育活动现场展示
学校体育项目展示,约20分钟。
(二)学生纸艺作品展示
学校纸艺活动开展专题片介绍约15分钟、学生纸艺术作品观摩约20分钟。
(三)经验交流
四、几点要求
1.为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各学校要以本次展示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开展近一年来的做法和经验,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出设想,使活动真正达到总结经验、提高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2.各校需要提交交流材料,交流材料不宜过长,要突出学校开展体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交流材料电子版于11月8日前通过邮箱、QQ等方式报教育管理部。
3.长庆未央湖学校要积极准备,在活动组织中要加强管理,制定活动安全预案,对参加活动的师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开展。
联系人:杨笑柳;联系电话:86978193。
文件下载:关于组织观摩长庆未央湖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展示活动的通知.doc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