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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教师节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791 发布时间:2012-08-28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关于做好

2012年教师节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机关各部门、泾河离退休人员管理站:

在全国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之际,我们迎来了第28个教师节,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争当教书育人模范”,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促进石油普教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心决定于2012年教师节表彰奖励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参照教职工人数并按照评选先进比例,共评选9名模范教师、46名优秀教师、13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推荐范围

“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评选推荐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范围为学校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行政工勤人员。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模范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在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和相关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从事教育工作十年以上或连续兼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从教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近三年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理念先进,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在学生培养方面成绩突出。

2.教学方法科学,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3.教科研成效突出,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新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4.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民主,情趣健康,爱校如家,开拓进取,在学校管理、特色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优秀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在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和相关活动中成绩明显,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和良好的群众基础,从教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近三年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学生教育培养方面成绩明显。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勇挑重担,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在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明显。

3.努力学习,勤于实践,注重调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更新工作观念和方法,工作富有开创性,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风格,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应用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勇于改革,敢于创新;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水平高。任职期间,学校(部门)发展规划得到较好实施。                     3.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和学校特色建设方面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作风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秉公用权,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作风正派,情趣健康,有高尚的精神追求。

四、表彰奖励方式

中心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分别授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拟在2012年教师节举行表彰大会,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按照《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特殊贡献奖等奖励标准》(陕油教发〔200915号)给获奖人员颁发奖金。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学校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以近几年年度考核为基础,由学校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评选前,要将评选条件及有关规定公布于众,广泛宣传;推荐上报前,应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人选拔出来,推荐候选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的原则。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评选,采用等额推荐的办法(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校要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切实保证真正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占奖励总人数的绝大多数。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先进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为保证评选推荐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校于94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中心。《石油普教中心2012年教师节先进个人审批表》(用16K纸双面打印)及推荐名单(电子式)报送中心人事部;模范教师事迹材料及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中心党委组织部,事迹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和近三年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管理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并附一张开展教育教学或管理活动的照片(JPG格式电子版)。

联系电话:86978182   联系人:王建军

附件:1.2012年教师节表彰奖励推荐名额分配表

      2.石油普教中心2012年教师节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关于做好2012年教师节先进评选推荐工作的彰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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