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617 发布时间:2012-06-28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关于
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本学期复习考试工作已经开始,各项工作已近尾声,中心所属学校1万多名中小学生即将迎来愉快而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体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陕教稳﹝2012﹞10号)精神,按照中心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要求,现对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希望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保持清醒,高度重视期末和暑期安全工作
期末和暑假期间,天气炎热,是暴风雨等各种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各种安全事故的多发期。特别是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名学生集体溺水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责任,确保中小学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二、开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校要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再组织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务必消除隐患。要重点对学校门卫值班、外来人员及车辆检查登记、保安执勤、小学低年级家长接送、学生宿舍、接送学生车辆、饮食卫生、校舍、消防设施设备、锅炉、燃气、用电、用水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各种(类)停用设施设备安全关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学校一定要抓紧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同时,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中心主管部门,请求协调解决。
三、强化教育,有效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各校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暑期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一要加强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教育。暑期气温较高,容易引发学生溺水事故。各学校要反复告诫每一位学生,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坚决避免中小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亡事故。
二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认真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特别要加强寄宿学生的返家乘车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速、超载车、船等交通工具,防止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公务用车要按照中心有关规定从严管理和审批使用,确保安全。
三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夏季气温高,细菌易繁殖,容易发生中暑、食物中毒等事件。有师生食堂的学校要加强卫生检查,严格落实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要教育师生在暑假期间注意食品和饮食卫生,切忌暴饮暴食,防止食物中毒。
四要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引导学生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参加油田教育处、工会以及社区组织的科学文明、积极向上的活动,教育学生不进入“网吧”、“三厅两室”等未成年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同时,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是开展防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的教育。期末及暑假期间,高温、暴雨、连阴雨、大风、雷电等灾害天气可能多发。各校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工作,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减少自然灾害对学校安全的危害。
四、加强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认真研究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强化校园安全保卫,对重要设施、财产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
一要加强家校联系。各学校在放假前要采取召开家长会或“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督促学生家长在暑假期间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共同做好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与安全防范工作。
二要落实师生外出审批制度。要高度重视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凡学校组织师生集体活动或外出,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和“小型、就近”的原则,严格按照集体活动的要求,报中心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中心主管部门备案;要在活动前和活动过程中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确实保证师生安全。
三要严格值班制度。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暑期值班保卫工作,充分发挥校园专职保安的作用,切实加强校园巡逻,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火灾、盗窃和其他突发事故发生。暑假期间校园内进行校建维修施工的学校,要在加强工程质量监理的同时,及时提醒施工单位高度重视施工安全,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学校领导要在岗带班,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值班电话,确保校内外信息联络畅通。暑假期间,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各种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各校暑假值班表要在放学前上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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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