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的意见》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908 发布时间:2012-05-07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
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的意见》(陕教体〔2012〕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意义
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加强体育锻炼和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阳光体育工作,把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二、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预警机制和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指导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随时加强对各类体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三.阳光体育运动要全员参与。
阳光体育活动要以“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校校有特色”为目标,活动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立足校园、扎根班级,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活动的形式、规则等可结合本校、本地实际予以创新发展。通过群体性、全员性的体育健身活动,实现人人运动,个个参与,创设阳光体育运动快乐健康的大舞台。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的意见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的意见
陕教体〔2012〕13号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厅属学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陕西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意见》颁布以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开展了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对增强学生体质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当前各地开展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学校及领导认识还不够到位,制度保障不力,机制不够健全,阳光体育活动的参与面还不够广,有的地区活动持续性不强,学生体质还未得到明显提升。为推进我省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学校体育课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保质保量上好每一节体育课,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以上课外体育锻炼,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和公告制度,力争“十二五”末, 全省中小学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面达到100%,85%以上的学生达到及格以上等级,8%以上的学生达到优秀等级。
(三)大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加强学校体育特色建设,积极开展阳光体育“五个坚持”活动,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争取通过3-5年的努力使每个学生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每个市(区)成功创建5所以上《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示范学校。
(四)加强学校体育师资和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加大投入,力争“十二五”末,全省城乡学校体育师资、场地和器材设施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健康第一”的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全社会都来关注青少年体质健康,共同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
学校体育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是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各市(区)各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理念,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努力使这项工作真正取得战略性突破和实质性推进,实现我省学生体质健康的明显提升。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和督查力度。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措施,真正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解决学校体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校长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用更多的精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学校各部门要齐抓共管,搞好配合,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督查评估力度,坚持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各级教育督导评估和评先创优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地方和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规定开设或随意停上体育课、占用学生锻炼和休息时间的学校或个人,按照有关要求对直接责任人给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对于落实本意见不力、造成学生体质不良的学校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3.各校要不断强化体育工作管理考评机制,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课教学和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工作的检查、督导和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占用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严格控制家庭作业量,为学生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和氛围,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锻力和课外活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大投入,建设队伍,保障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1.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在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的设备专款中要明确一定的资金额度专门用于学校体育教育设备的购置。体育工作经费要纳入年度学校经费预算,确保各项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或资助,补充学校体育工作经费不足,促进学校体育体育工作发展。
2.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标准》(教体艺〔2008〕5号,以下简称《标准》)对中小学校进行核查,尚未达到《标准》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其尽快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各校要按照《标准》加强体育场地建设,配齐基本的体育器材设施,体育场地建设要硬化,有弹性,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塑胶化,器材设施配备要考虑安全性、实用性、规范性。同时,要加强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新补充,以满足体育教学和活动的需要,确保高效、安全使用。学校体育场馆在节假日、双休日要免费向学生开放
3.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各校要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逐步配齐体育教师。体育教师基本工作量以周课时核定,小学为16—18课时,初中为14—16课时,高中为12—14课时。要加大体育师资培训力度,体育教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48学时。在职称评定、工作量计算、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评选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照顾;对体育教师担任的体育课教学工作量应与其他学科同工同酬;对体育教师从事的课外体育活动、课间操、课余体育运动训练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常规性学校体育工作应合理计入教学工作量。
(四)抓好课程,提高质量,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1.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最新颁布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及体育活动时间。体育课成绩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平时体育成绩的管理。各校必须保证学生在校每天有一小时的锻炼时间,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超过半小时的集体体育锻炼。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形成制度。
2.各校要面向全体学生,按照“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校校有特色”的发展方向与要求,因地制宜,制订切实可行的阳光体育实施方案。积极创建中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校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建设,广泛开展学生集体体育项目竞赛、主题鲜明的冬季长跑及具有学校特色的体育活动。
3.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各校可根据实际,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鼓励青少年学生到户外到阳光下进行体育锻炼;同时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操、眼保健操,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
4.积极开展校本研修活动,构建体育高效课堂。各地教科教研部门要制定相关制度和方案,指导各校开展多种研修活动。通过开展体育示范课观摩、优质课评比、优秀教案评比、教学论文评比、教学经验交流、实践研修等活动,强化体育教育教学的引领和示范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课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学生体质。
(五)落实措施,科学评价,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发展。
1.体育课程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平时表现、知识、技能等,学校要对考核的原始资料进行统一归档。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坚持按照《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改革方案(试行)》所要求的测试内容和项目实施考核评价。体育特长生考试严格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试行)》精神进行招生录取。
2.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及时、准确,上报率达100%,合格率达85%以上,优秀率达8%以上。各校要将测试结果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卡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要认真做好学生体质测试数据分析工作,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案。
3.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竞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各校要积极组织参与上级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各校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以上以田径为主的运动会(或体育节)及两次以上小型(或单项)体育比赛。学校体育竞赛活动要注重普及性、经常性、趣味性,要贯彻公平竞争、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和提升体质的原则,激发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