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等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1373 发布时间:2012-04-28
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关于做好
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近日,陕西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连续下发多个文件,对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评选、2012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整体工作、在全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三项集中整治”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根据陕西省综治委校园安全专项组《转发中央综治委校园安
全专项组办公室关于评选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陕综治委校园安全办〔2012〕2号)精神,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要求是:
1.参加单位:各中小学校。
2.成果内容和形式:成果力求体现工作特色、成效和创新,
重点围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校园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维稳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申报。
成果形式包括实践活动、经验总结、制度成果等等,可以是学校“面”上的工作成果,也可以是“点”上的工作措施。
3.成果申报要求:成果需要形成文字报告(WOED)文档,
3000字以内),并附反映成果内容的图片,还可辅以视频资料显示成果。每项成果图片限10-20张,为JPG格式,每张图片小于512K;成果视频为未经压缩的MP4、MPG、AVI、WMV、FLV、SWF、RMVB等格式,时长控制在5—10分钟,容量控制在50M以内。
4.成果上报时间:请各学校在2012年5月31日前将“2012年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具体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心安全稳定办公室指定邮箱。
二、开展“三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陕西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2012
年工作方案》(陕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12〕3号)、《关于在全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三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陕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12〕4号)文件精神,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研究,决定于4月10日至7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90天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三项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内容:
一是全力整治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此项工作由省文化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参与。
二是全力整治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乱设摊点、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坚决取缔非法或违规经营摊点,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依法查出“三无”食品。此项工作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参与。
三是全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交通秩序问题。重点打击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校园周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和治安管控。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警示标示,标识。加强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屋监管,加大校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等车辆非法载运学生的行为。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参与。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评选上报是中央和陕西省综治委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中心成立以来首次参加评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梳理近年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做法、经验,发现亮点,提炼观点,形成代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最高水平的成果上报中心,中心将择优上报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办公室,省厅将在全省范围内择优推荐上报教育部参评。
2.要主动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三项集中整治”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长期性的工作。按照综合治理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各学校要积极和当地综治、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反映和汇报在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解决和帮助。凡是地处油田生活小区内的学校,要根据2010年5月6日长庆油田分公司《油田移交中小学校和矿区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纪要》中“把矿区幼儿园和油田移交中小学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纳入到矿区物业服务系统考核体系之中”的要求,主动向物业处党政领导、保卫部门汇报学校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争取支持。
3.要做好几项具体工作。一是做好参加第二届全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还没有组织的学校应在五月份完成。二是重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凡是有社会车辆统一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学校,要切实按照“条例”要求履行自己的责任,切不可疏忽大意。三是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心将在近日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蛋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做好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组织。把确保安全作为安排一切工作、一切活动的首要条件予以考虑和安排。
附件:2012年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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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