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油普教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1096 发布时间:2012-02-29
关于印发《石油普教中心门户网站
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机关各部门:
为规范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相关工作,现将《石油普教中心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落实。
文件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行政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王宇豪 电话:86978177 邮箱:sypjzx@163.com
附件:1.石油普教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2.石油普教中心文档材料编排、报送暂行规定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全文公开)
附件1:
石油普教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中心所属各中小学校园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由各中小学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 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负责依据本办法对网站信息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和维护管理。同时依据本办法对各中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指导、监管和考核。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五条 网站以发布政务信息为主,重点发布中心及所属中小学(单位)工作动态、政策规定、政务公开、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科研、便民服务等信息以及其它与中心业务工作相关的信息。
第六条 网站发布的信息主要来自于所属各中小学(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各中小学、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应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七条 网站信息根据内容性质进行归口,划分至机关各部门,各部门应根据网站的任务要求,指定专人为网站栏目管理员,按规定程序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涉及本部门职责分工的网站栏目信息采编及发布更新等工作。
第八条 各中小学、单位,机关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须按中心有关文档材料编排、报送等有关规定,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相应授权发布部门提供规范的电子文档。
第九条 中心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中心出台的政策、措施,中心领导外出调研、检查工作等政务活动信息,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提供。
第十条 规范性信息的采编,以格式排版为主,不得擅自修改信息内容;动态性信息的采编,可根据具体需求适当修改内容,但不得改变其信息主体意思。
第三章 信息审核
第十一条 上网信息必须遵循可公开、合法、及时、准确以及“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以及依据国家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合法性。做到主题突出,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图像清晰。
第十二条 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所转载信息必须注明转自何种媒体及刊登发布时间、本网站责任编辑人等。
第十三条 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一)中心重要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二)以中心名义发布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政策规定、文件通知等信息,由中心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审核把关;
(三)一般性业务信息,由授权发布部门主任审定。
(四)各中小学、单位提供的,由信息提供中小学(单位)主管领导审定。
(五)从其它社会媒体、政府部门采集的信息,由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负责审定。
(六)网站发布信息的格式审核,由授权管理员按本办法及中心文件材料编排报送相关规定负责审编。
第十四条 信息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有关规定;
(二)信息是否符合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信息有无涉密问题;
(四)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或是社会造成危害;
(五)信息是否具有发布的价值和意义;
(六)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八)信息来源是否正规,采集过程是否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等。
(九)信息内容是否完整、表达明确、文题相扣,格式是否规范等。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五条 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由中心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统一管理。通过授权将各网站栏目分配给有关部门,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编发更新。
第十六条 门户网站新增栏目、功能性调整或改版,由中心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十七条 中心各部门、所属中小学如需利用门户网站发布栏目规划以外的公告类信息,须提前3天(紧急信息除外)向中心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发布。
第十八条 中心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信息当天撰写稿件,24小时内发布。其它属于公开范围的工作信息,自该工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 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负责建立信息的审核、登记、发布管理和对有害信息监控的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范有害信息的网上传播。
第二十条 各相关部门应将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电子文档)在每季度末整理提交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为加快网上信息更新速度,动态性信息应及时更新,相对固定性信息应适时更新。对超过一定期限以上的新闻或者其他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各部门网站信息管理员要定期进行删除或者建立相关数据库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负责建立规范的网站信息文档和信息资源库,对所属中小学(单位)、机关各部门为门户网站提供的对外发布信息情况每季度进行统计通报。信息文档的登记、保管、借阅和销毁,按中心文书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年度考核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兑现。
(一)校园网没有明确主管领导、管理机构和专门工作人员的。
(二)中心机关部门承担的信息采集、分析、审核、发布、反馈、更新、备份等工作滞后的。
(三)上网信息缺乏真实性或失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能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的。
(五)影响网站形象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密、泄密的,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心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石油普教中心文件材料编排报送暂行规定
一、内部交流、存档材料排版格式
(一)标题
一级标题。即材料正文标题,小二号标宋简体、居中,行距33磅(副标题字体字号同正文)。
二级标题:小四号黑体。
三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加粗。
四级标题:小四号宋体,紧接正文。
(二)正文
小四号宋体,段落行距为固定值28磅,两端对齐。
(三)页码设置
小4号反白,两侧加短线。位置为页面外侧,单页码右空一字,双页码左空一字。
(四)页面
使用纸型:A4印刷纸或复印纸,纵向(表格和特殊页面除外)。
页面设置:上、下页边距2.54厘米,左、右页边距2.7厘米
(五)印装
所有材料正反面印刷。一般性文字材料不加装封面,较为重要的交流、汇报材料以及超过20个单页需要长期存档的专项性、阶段性工作资料,统一使用封面纸胶合装订。封面做到简洁大方、清爽美观,成品保持标准A4幅面,误差不超过±0.1mm。
二、常用电子文稿编排、报送
(一)Word文件名用全称,排版格式同上。
(二)Excel文件名用全称,统一使用宋体,字号、版式按需要做到结构合理,版面美观即可;单元格格式随专业或具体要求设置。
(三)Jpg图片文件名必须简要表明图片内容。
(四)幻灯演示文档、动画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等格式文件编报格式据需要确定。
(五)一次报送两份以上电子文档,以文件夹方式打包传送,文件夹名须能说明其中内容。文档资料中涉及学校、单位名称,一律使用规范性全称,不得随意简化。
(六)中心、学校两级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参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编排。
(七)所有电子文档报送,一律发到中心信息专用邮箱(sypjzx@163.com, sxpczx@163.com),发件人邮箱账户设为实名,请勿通过POPO、QQ等工具传送。
(八)所有文档在正式印制、发布前必须报送规范的电子文稿,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文档,不予接收或发布。
三、门户网站信息稿件撰写、采集、报送
(一)标题
报送稿件标题应紧扣内容主题,以陈述句表达,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标题中除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单位、地名等名称要使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
(二)内容
报送稿件内容以陈述句表达,要用精炼的文字反映事物的概况,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表述准确,逻辑清楚,文字精练。要确定一个鲜明的主题,一条信息只体现一个主题,表达一个中心思想,论述一个观点。稿件内容较长应分段表述,符合应用文基本要求。信息提供的情况、数据、人名、地名、引文应当准确。
工作动态类信息应当配有相关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一般包括主要领导特写、活动全景和重点活动内容等要素的多幅图片。图片的画面要干净、简洁,主要内容和人物突出。图片需带有说明文字,并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内容。图片按比例进行适当剪裁和缩小,剪裁缩小后尺寸不小于500*333PX,大小不超过100KB。不得进行PS加工,确保图片清晰,内容真实。图片单独报送,不得与文本混排。
(三)格式
报送稿件的文本文档格式为DOC格式。文中出现的单位、地名等名称要使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如果要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必须在首次使用全称的同时注明简称,并且还要注意简称在同一篇公文中必须前后统一。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不用“今天”、“昨天”、“明天”等字样。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数和词组、成语、惯用词、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一般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应正确使用中文标点符号。
(四)用语
报送稿件内容采用的语言要适合网络媒体特点。对已在本学校校园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报送时应注意对用词、语气做必要修改,如将“我校”改为“该校”,等,以便网站采用。
(五)作者
应填写作者或供稿人姓名及所属学校(单位)或部门。如无具体作者,请注明单位规范名称,如 “长庆未央湖学校”,不得写成 “未央湖学校”。非原创信息,要在报送的信息文稿标题下或正文前注明信息来源、刊登时间和原作者,如对原信息内容有所改动,还必须注明编辑责任人。
(六)审核
凡报送信息必须严格履行审核把关手续,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信息一旦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上传到中心指定邮箱,行政事务部(党委办公室)即按已审核稿件处理。
(七)其它
网站信息稿件编报或发布其它相关事宜,执行《石油普教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
四、公文排印格式
公文主要指决定、通知、请示、报告、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9种格式公务文书。学校工作需要形成的上述各类公务文书,参照《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公文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排印主要格式规定如下:
页面设置:A4纵向,页边距上、下设定为2.54厘米,左、右设定为2.7厘米。页码奇偶页不同,首页不同。
排 版: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
正文标题: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自动居中、行距33磅。
一级标题:3号黑体或小标宋、不再加粗。
二级标题:3号仿宋加粗。
三级标题:3号仿宋、不加粗,紧接正文。
正文字号:3号仿宋,段落行距设为固定值 28磅,段前0行,段后0行。
页 码:4号宋体反白,两侧加短线。位置为页面外侧,单页码右空一字,双页码左空一字;首页和尾页不标页码。
印 装:正反面印刷。
其它格式及特殊要求,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等相关规定设定。
文件下载:石油普教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陕油教发2012年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