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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542 发布时间:2012-01-10

转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及寒假

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

近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基一〔20114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学校期末、寒假及下学期开学的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管理部

                              2012年1月10

 

 

 

附件: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鉴于已届期末和寒假,为了让全省广大中小学师生度过愉快的寒假生活,现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为重点,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部署,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统筹安排好义务教育学校期末寒假工作。

二、各级教育部门和教科研机构不得组织全县(区)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学校期末考试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命题,不得擅自增加考试难度和次数。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寒假前和寒假期间不得组织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也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不经批准举办实验班、特长班。

    三、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的需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提倡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积极倡导、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教育学生在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营业性歌舞厅、游戏机房、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宜中小学生进入的场所,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文体设施、图书馆(室)等向学生开放,以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等组织开展一些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学校要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不给学生增加过重课业负担,让中小学生过一个健康文明的寒假和春节。

    四、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推迟放假时间或提前开学上课。要鼓励教师利用寒假认真备课,开展教研,熟悉掌握教材。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寒假放假前,要对做好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每所学校;要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检查力度,假期中,要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并组织人员进行随机督查,确保不发生违规行为。

    六、新学期开学时,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提前返校,整治好校园环境,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按时开学上课。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新学期有关校务,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相关校务包括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考试安排,并公布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

    春季开学前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学校的开学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督促立即改正。省教育厅将在春季开学后组织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向全省通报。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做出相关安排,确保通知要求落实到县(区)和学校。

 

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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