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轮“316工程”督导评估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873 发布时间:2018-05-02
关于做好第三轮“316工程”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省第三轮“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18〕2号)及《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三轮“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2017-2019)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督团〔2017〕3号)文件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启动实施第三轮“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为了便于督导工作的开展,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研究决定各学校继续参加属地的督导评估,请各学校及时和相关教育局联系并认真学习《陕西省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指标体系》,逐项对照指标开展自评和整改,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积极配合属地做好督导评估工作。
教育管理部
二0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