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中心学校、长庆泾渭小学被授予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409 发布时间:2011-03-03
泾河中心学校、长庆泾渭小学
被授予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3月3日上午,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西安召开全省教育系统2011年度稳定安全工作会议,对被授予2010年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进行授牌表彰。全省共有8所高校、7所中等职业学校、83所中小学和幼儿园获得2010年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中心所属长庆泾河工业区中心学校、长庆泾渭小学榜上有名。
在中小学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是陕西省综治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在新形势下维护学校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新举措。2010年以来,中心所属学校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建设,夯实创建基础,加强安全教育,健全防范机制,提升“三防”水平,整改安全隐患,治理周边环境,确保了中心各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2010年10月底,按照省级“平安校园”评选条件,中心择优推荐泾河工业区中心学校、长庆泾渭小学参加全省“平安校园”评选,并在随后接受了全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验收,获得了肯定和好评。
中心希望泾河工业区中心学校、长庆泾渭小学再接再厉,继续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同时积极整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也希望中心其他学校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力争早日进入全省“平安校园”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