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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进素质教育将对中小学办学行为强化督查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阅读次数:525 发布时间:2011-05-10

  新华网西安10月29日电(记者 许祖华)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陕西省将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情况,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学校,严重者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在日前召开的陕西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出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在今年年底前和明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今年检查的重点有5项内容:节假日乱补课问题;小学、初中提前招生、违规考试问题;增强考试次数,用分数给学生、教师排名问题;乱办重点班、快慢班问题;体育课和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落实情况。 对违反规定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由同级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年度工作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多次出现违规办学行为的市、县、区,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撤销已经颁发的各种荣誉称号,已经获得教育强县、“双高普九”县和均衡发展合格县等先进称号的,撤销其称号;在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时,还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陕西省还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把规范办学行为列为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开展经常性的随机检查督导。督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告,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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