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专家人选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1173 发布时间:2013-04-02
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我省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高中学理化生实验和小学科学教学的水平,加强相关学科教学中学生的动手能力,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拟在各市(区)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建立陕西省高、初中理化生实验、小学科学教师专家库,为全省更好开展理科实验教学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现就推荐实验教师专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人选范围和条件
(一)人选范围:
高中、初中理化生和小学科学课程的特级教师、教学能手或成绩突出的教学骨干,教育行政部门的教研员等。
(二)具备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客观公正、原则性强,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高、初中理化生教师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凭,中学一级教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小学科学教师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文凭,小教一级教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3.在教育方面有较高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推荐程序和名额分配
1、推荐程序
各学校采取个人申请和学校遴选相结合的方式推荐专家人选,中心审查后择优推荐全省专家人选。
2、名额分配及报送方式
各学校高中、初中理化生和小学科学教师每学科可各推荐1名。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推荐专家人选范围和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宁缺毋滥。
2、各学校汇总后请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心教育管理部。
联 系 人:李永奇
联系电话:029-86978192
电子邮箱:lyq8192@qq.com
教育管理部
2013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