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所属分类:信息公开 阅读次数:1154 发布时间:2013-01-24
中共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委员会
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陕油教党〔2013〕3号)
各中小学党组织、中心机关党支部、泾河退管站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机关党委《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陕教机党〔2013〕2号)的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现对2013年春节期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各中小学、机关各部门在放假前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廉洁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过健康、文明、简朴的节日。
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以下“八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3.严禁参与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
4.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和商业预付卡;
5.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宴请、娱乐等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干部未经批准不得驾驶公车;
7.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贵重礼品和礼金;
8.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反规定的,中心党委将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中心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邮箱:pjzxjljc@163.com
中共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委员会
2013年1月23日




